去年8月份,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在山东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转办8000多件信访件。山东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聚焦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整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大气环境问题在这次督察中占比最高,其中“散乱污”企业是重要的“元凶”。德州市动真格,敢碰硬,采取关停、提升等多项措施,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治理力度。
这几天,夏津县环保执法人员例行巡查时,发现一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不完善,六条印刷线只有两条安装了废气回收设施,随即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 知 书。
夏津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宋建龙说,“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完善VOCs治理设施,完善前不得开工生产。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企业实施精细化监管,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自“散乱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德州市对于清理取缔类的,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限期完成关停取缔,并坚决杜绝擅自恢复生产现象;对于整改提升类的,坚持先期停产,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立即清理取缔。
目前,德州全市清单内“散乱污”企业共7953家,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其中清理取缔3481家。在去年的大气环保督查和中央环保督察中,德州市立案处罚72家,罚款649.7万,共对205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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