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6月1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在该省范围内全面改革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包括加快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进一步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等,以释放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该《通知》于2020年6月30日起实施。
浙江是建筑业大省。2019年浙江建筑业总产值2.04万亿元,居国内第二,建筑业增加值3779.6亿元,占该省GDP的6.1%。目前浙江共有1万5千多家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620万人,占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11.4%。
记者了解到,目前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包括现金和工程保函两种。“2019年度浙江仅房建市政工程(企业)缴纳以上四类保证金565.9亿元,其中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440.1亿元,占比78%,挤占了企业大量流动现金。”浙江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透露。
疫情之下,为释放建筑企业流动资金,《通知》一方面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即在不改变现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的前提下,改革现行的工程价款结算制度,实施分段对已完工程进行价款结算,将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时间提前,提升结算效率、减少结算纠纷。
另一方面,《通知》大力改革现行保证金制度,采用“工程保函+信用”机制,全面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并大幅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以解决现金方式缴纳比例偏高和资金沉淀的问题。
具体而言,2020年6月30日后浙江招标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其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推行工程保函,同时鼓励其他投资项目大力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之前已经以现金缴纳的保证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换。
“这两项政策将大大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全面盘活企业现金流。据初步测算,仅保证金改革政策落地,算上乘数效应,房建市政领域预计到今年底可释放现金上千亿元。”上述负责人说。(记者 郭其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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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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