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网站消息,南京市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优先保障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刚性购房需求,商品住宅项目向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购房人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伪造购房证明、资金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并依法追责。
通知指出,要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依据土地市场状况,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合理有序安排上市,优先满足刚需,稳定市场预期。严格执行“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模式,提高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建立热点区域住宅用地报名单位资格筛查机制。
通知强调,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 2 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通知要求,要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对社会关注度高、预计购房人数多的热点楼盘,开发企业制定针对性销售方案,严格按照审核公示方案开盘销售。选房结果在现场公示,确保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同步。
此外,通知还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发布真实、全面、准确的存量住房房源信息,向房产部门申请核验,即时报送成交信息。对于无故不报、漏报、瞒报、延报的,记为不良信息,纳入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暂停网上签约资格。
关键词:
虚假材料,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