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娄烦县农民李建东发现其子从2012年开始“被贷款”155万元,成为“百万负翁”,目前仅利息就有77万元。经调查发现,这是信用社信贷员的“内部操作”。这一农民“被贷款”事件,再次敲响涉农信贷风控警钟。
又见农民“被贷款”,又是“内鬼”操作。检索相关信息可知,农民“被贷款”其实是个老问题。近年来,山西大同、临汾、河北保定、江苏灌云、黑龙江巴彦、河南禹州等地屡屡曝出农民“被贷款”事件,少则涉及几人,多则波及数百人,最早的甚至可以追溯到十几年前。
只是简单批判“内鬼”将“黑手”伸向弱势的农民,仅问责金融机构内部信贷员的违规操作,恐怕是一叶障目,遮掩了涉农信贷风控的问题。真正该追问的是,为什么十多年的老问题至今还在发生,还没能从制度上堵住漏洞?
从执行到审核、从管控到监督,到底哪个环节还有漏洞?为什么“被贷款”事件,集中发生在农村?类似事件频发,涉农信贷问题流程上是否存在明显漏洞?近年来,该问的问题都问过了。难道是农民“被贷款”问题的作案手段升级了吗?防堵更难了吗?然而,在新华每日电讯记者的报道中,山西娄烦县农民被贷款事件中,当事人的信贷档案,里面夹杂着很多虚假材料,破绽百出的信贷材料竟然也能顺利过审。可见依然是信用社内部流程这个老问题。看来某些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并未把这十多年来屡屡发生的农民“被贷款”当回事,更没有从这十多年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
此前,记者在贫困地区采访时发现,由于农村信用社地处农村,直接和广大农民打交道,不少农民对农村信用社和工作人员有天然的信任感。信任,部分原因是基于脱贫攻坚中出台的各类贴息的惠农助农贷款。这些惠农助农贷款,帮助解决了贫困户贷款抵押物少、贷款难的问题。
然而,有个别农村信贷机构的“内鬼”正是利用了这种信任,加之农村信贷审核流程相对不严格,借此钻了制度漏洞,套用农民身份信息,行不法之事。不仅伤及农民切身利益,更损害部分涉农信贷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农村信用社等基层中小银行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联系农民的重要金融纽带,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地缘、人缘优势,更好地化解广大三农主体融资难问题,为乡村振兴贡献金融力量,而不是让农民莫名成为“负翁”的帮凶。
希望本报报道的这起农民被贷款问题只是个别事件,但对隐藏在背后十多年未解决的老问题,希望各级涉农村金融的机构瞪大眼睛,深入自查自纠,堵住制度漏洞,严格信贷审批流程,别再让农民“被贷款”反复上演。
(记者 张典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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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被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