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将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分别调低1.8%和1%,预计每年为杭州全市参保单位减免职工医保费近50亿元,减轻企业负担,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医疗保障是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杭州于2007年率先创新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实行“通道式”“上不封顶”的管理。原有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自2018年施行以来总体运行平稳。
目前,杭州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96%和92%;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80%和70%;参保人员在其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再提高3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已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
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煜欢 摄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石连忠表示,为进一步完善体系,近期杭州对《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进行修订,统一政策,缩小区域、城乡差距,降低企业负担。
其中,杭州将降低职工医保费率,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调整为9.9%,其中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待遇按市区标准执行;同时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比例降低为9.5%。以杭州市区为例,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分别调低1.8%和1%。预计每年将为参保单位减免职工医保费近50亿元。
此外,杭州稳步提升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36万元上调至4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由25万元上调至30万元;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按人群设立不同的起付标准,封顶线为6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按超额累进制结算,报销比例达70%至95%,待遇向困难人员作适当倾斜;将罕见病用药保障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据悉,新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已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 张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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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