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通过电商卖农产品,实际收入增加了吗?在国新办13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对此进行了回应。
曾衍德称,农村电商现在是扩大农产品销售的一种形式,对增加农民收入带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从目前看,农民收入中,经营性收入占30%左右,务工收入占45%,家庭经营收入主要靠农产品销售,通过电商销售农产品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亮点。2019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销售额接近4000亿元,直播电商迅速兴起,许多农民通过短视频或直播销售自家农产品,卖出了好价钱,积极推动农民增收。从今后一个时期看,电商对农民增收将会有更大促进作用。
资料图:2020年“双11”期间,新疆一企业展厅内工作人员整理在销的各类农产品。中新社记者 刘新 摄
第一,通信设施改善了。目前4G网络覆盖98%的行政村,包括现在的一些贫困地区基本都覆盖到。下一步的新基建、5G也要向农村延伸,我们提出向村延伸、向户覆盖。这些硬件设施改善以后对农产品电商发展提供很大支撑。
第二,农村创新创业更加活跃了。现在农村创新创业有很多形式,很多返乡农民工创业,入乡科技人员创业,很多农村电商就是入乡返乡的创业人员带动的。目前农村创业创新人员首次突破一千万,很大一部分是开展新产业新业态,这是支撑农村电商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农村的物流条件好了。鲜活农产品包括一些边远地区小而精的特色产品,现在通过电商网络很快、很直接地送到消费者手里。
曾衍德表示,电商发展呈现非常好的势头,我们坚信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建设“数字中国”的加速,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将带动农民增收,也会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关键词:
农村电商,农产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