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强化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效能。加大事后失信惩戒力度,提高重点领域违法成本。
据介绍,出台此次《意见》的目的是为切实做好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工作,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效能,构建长效治本监管机制。
《意见》指出,强化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效能。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探索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等内容,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相结合,提高问题发现能力。
与此同时,加大事后失信惩戒力度,提高重点领域违法成本。市场监管总局将建立统一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推进重点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约束惩戒。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依托公示系统,对重点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以及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实施集中公示、重点曝光。(记者杨召奎)
关键词:
重点领域
监管效能
长效治本
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