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召开关于“十三五”期间新疆税收工作成效及“十四五”开局工作情况发布会。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闫勇介绍,新疆“十三五”期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9617.7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长22.7%。
税收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全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达29.38万户,较2020年同比增长24.3%,同时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全区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1.12 %,折射出自治区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的态势。 “十四五”开局以来,新疆税务局推出184条便民办税举措,拓展“非接触式”服务清单,203项办税缴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持续深化税务稽查改革,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升“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效应,持续加大虚开骗税案件检查力度,有力净化了税收环境。今后税务部门在持续完善升级税务监管体系方面将从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深入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强智控严执法,“用好数据聚能、盯好重点聚焦、抓好严打聚力”,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开发动态风险监控模型,根据动态风险和信用数据,对纳税人进行动态分类,实施差别化监管和服务措施等方面部署。(记者 吴铎思 实习生 李瑞清)
关键词:
上半年
新疆全区
新办涉税
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