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95元。失业补助金及其他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计算基数的各项待遇一并调整。
适当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我市改善民生、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也为疫情之下的失业人员打了一针“强心剂”。据测算,此次调整后,市本级及苏仙区、北湖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可多领153元;其他县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可多领297元。
据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申领失业保险金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确定,最短为4个月,最长为24个月。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为进一步便利失业人群,市人社局全面畅通网络办理渠道,实现“不出门、不跑路、不见面”就能申领失业保险金。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智慧人社”App 、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等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 肖佩珊 )
关键词:
失业保险金标准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进行失业登记